來源:馬楠講造價
招投標過程中預防
針對工程量清單編制時漏項的問題,招標文件經常會有幾種要求投標人處理的辦法。
(1)在清單后附表直接增加項目
(2)在主要材料價格表中列明可能要采用的材料單價,作為評分時專家打分的一個依據。
①招標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價格表應包括詳細的材料編碼、材料名稱、規格型號和計量單位等。
②所填寫的單價必須與工程量清單計價中采用的相應材料的單價一致。
投標方進行補充是應該被絕大部分招標文件允許的。投標人這樣做對業主至少有兩點好處:一是今后若發生了類似項目的變更,就有了套價的依據,而且這個價由于競爭的原因不會高;二是總價包死報價,如果投標人在清單后面增加了一些項目,而總價又具有競爭力,那說明其他清單的綜合單價也不高。如果招標文件規定投標人應該補充而投標人考慮競爭的原因沒有做補充項,絕大部分招標文件會認為該項費用已計入其他項目。
招標文件中預防
合同價款支付方式是合同中核心的條款,《建設工程施工合同》99示范文本通用條款第23條“合同價款及調整”中在選用“固定價格合同”時就明確提示雙方在專用條款中要對固定總價下的風險范圍、風險費用的調整和計算等做出明確的約定,以避免日后引發糾紛。在乙方容易以清單無列項的理由向甲方進行索賠,從而使甲方承擔其提供清單漏項的風險的基礎上,甲方為了規避這種風險,達到在一次投標報價中完成其提供圖紙的工程建設,在招標文件中可以做如下說明。
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單應與招標文件、合同條款、技術規范及圖紙等文件結合起來查閱與理解,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中所列工程數量僅作為投標的共同基礎和最終結算與支付的依據,而投標人必須按設計圖紙進行施工。
投標過程中投標人必須認真閱讀圖紙和招標人的招標文件、補遺書、答疑、答疑補充等開標前的文件對照工程量清單數量進行全面復核,對發現的數量差額與缺項,投標人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招標人檢查,除非招標人以補遺函或答疑補充的形式予以更正,所提供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數量不允許自行調整,若投標人認為招標人提供工程量清單數量存在差額與缺項且招標人未以補遺函或答疑補充形式給予更正,投標人應在投標報價過程中另行補充編制分部分項清單偏離表予以調整。如投標書中未補充編制分部分項清單偏離表或偏離表中未完整列出分部分項偏離內容,則投標人不能再以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存在差額與缺項為由提出增加費用。
施工過程中漏項問題解決措施
在施工過程中承包商要及時與業主溝通,圖紙上不明確的地方主動提出要求設計確認,以免耽誤采購時間,延誤工期。這里牽涉到一個承包商內部部門協調的問題。因為作為投標單位的時候由投標人員和預算人員與招標單位接洽,而進入施工階段時則由承包項目組接手。人員換了,資料交接是不是完整,造價人員如果也更換的話那么對工程的了解也要重新開始,招標階段發現的問題可能被施工人員忽略。因此承包商不應該有中標就萬事大吉的觀念,因為承接工程的最終目的是盈利,只有施工階段按時保質地完成工作,才能保證企業的持續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