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強化品牌培育服務。實施質量強省戰略和“十百千”品牌培育工程,引導企業樹立追求卓越的企業價值理念,推動企業從經營產品向經營品牌轉變。鼓勵中小企業培育和優化商標品牌,支持大型骨干企業創建具有國際影響力的世界級品牌,鼓勵有實力企業積極收購國外品牌。支持企業在技術開發應用、商業模式運作、關鍵業務流程再造等方面創建行業規范和標準,形成可復制推廣的經營模式。扶持一批品牌培育和運營專業服務機構,開展品牌管理咨詢、市場推廣等服務。到2017年,培育10家國際知名、國內領先品牌企業,100家國內知名、行業領先品牌企業,建設1000家自主品牌梯隊的品牌培育工程取得實質性進展。(省質監局、工商局、經濟和信息化委)
(十二)大力發展生產性服務外包。依托重點服務外包園區,加大對通信、軟件等基礎設施的投入,提升網絡國際聯網和信息運輸能力。鼓勵企業開展或購買專業化生產服務,支持軟件企業和研發中心承接制造企業轉移的產品研發、工業設計、供應鏈管理等外包業務。積極建設服務外包公共技術、信息服務、交易促進、知識產權等平臺。鼓勵有實力的服務外包企業拓展海外市場,培育一批國際知名生產性服務外包企業。到2017年,培育5家年收入超億元生產性服務外包企業,力爭全省生產性服務外包收入占服務外包總收入40%以上。(省商務廳、經濟和信息化委)
二、推動制造企業服務化
以拓展產品增值服務為核心,積極推動制造業與服務業互動融合、共生發展,不斷催生生產性服務業新產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力爭到2017年,大型骨干工業企業服務收入占總銷售收入平均達到10%以上,大型裝備企業平均達到15%以上。
(一)鼓勵制造企業發展集成服務。支持有條件的企業由提供設備向提供系統集成總承包服務、由提供產品向提供整體解決方案轉變。支持裝備制造企業和其他大型骨干企業采用一體化模式開展總集成總承包服務,對此類項目可由省發展先進裝備制造業專項資金按合同執行金額的一定比例或實際獲得的銀行貸款給予貼息。鼓勵優勢企業加快發展國際總承包、總集成服務。鼓勵國內外知名生產性服務商來粵設立服務集成中心,提供整體解決方案和快捷的一站式服務。(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住房城鄉建設廳)
(二)支持制造企業強化外部服務環節。鼓勵制造企業增加產品服務環節投入,推動大型骨干企業全面發展個性化定制服務、全生命周期管理、網絡精準營銷和在線支持服務等新型制造模式。鼓勵企業加強產品售后服務,支持裝備制造企業積極運用云計算、物聯網、大數據等信息技術發展遠程檢測診斷、運營維護、技術支持等維保服務。鼓勵發展標準化、社會化售后服務,支持具備條件的工業企業內設維護維修機構向專業維護維修公司轉變,培育一批第三方售后服務標桿企業。積極創建一批國家售后服務質量監測中心。到2017年,大中型工業企業外部服務環節投入占生產性服務投入比重有明顯提高。(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商務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