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充分發揮廣東省中小企業融資平臺功能。
在廣東省中小企業融資平臺開設疫情防控金融服務專區,歸集、整合疫情防控各項金融支持服務政策,為疫情防控相關企業和受疫情影響較大企業智能對接金融機構專項融資產品,量身訂做一攬子、一站式專屬融資服務。構建企業受疫情影響評估模型,對企業受疫情影響進行正負向評估,引導金融機構對正向企業給予專項貸款支持,對信用良好的負向企業給予利息減免、無還本續貸等支持。
四、強化中小企業服務保障
19加大科技型中小企業支持力度。
進一步優化、簡化科技創新券管理流程,依托第三方平臺“華轉網”實現全程線上操作、即兌即付。將疫情防控科技攻關所需的實驗動物研究開發、檢驗檢疫、材料測試等納入創新券支持范圍。提高對科技型中小企業和創新者的支持比例,珠三角地區由30%提高到40%,粵東粵西粵北地區由35%提高到45%。對已進入省級科技信貸風險準備金池的科技型企業,支持合作銀行根據實際情況予以展期,貸款展期后繼續享受省級科技信貸風險補償政策。
20加大生產型外貿中小企業支持力度。
完成技術改造的加工貿易制造業企業,除統一享受省財政技術改造事后獎補政策外,各地市政府根據其年度進出口規模和增長情況給予技術改造獎勵。省政府設立加工貿易企業融資風險補償資金池,由金融機構提供無抵押優惠利率貸款。支持港澳臺資加工貿易企業扎根廣東,推動解決企業的土地歷史遺留問題,開辟綠色通道,依法加快辦理企業不動產登記,盤活企業資產。
21加大文旅體中小企業支持力度。
政府采購、購買服務等適當向文旅體企業傾斜。鼓勵文旅體企業線上線下融合創新,研發新產品、新技術,增加高端文旅體產品供給,推廣線上消費、體驗消費、智能消費等消費新模式。
22加大清欠工作力度。
加快清理政府部門、國有企業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做到應清盡清。政府部門、國有企業向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購買產品服務、發包工程等,須按時足額支付合同款項,嚴禁新增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