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搶人大戰背景下,人才公寓政策顯得尤為引人注目,各地都在出臺人才公寓新政,吸引人才落戶。5月18日,《鄭州市人才公寓建設和使用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發布,即日起實行,有效期兩年。
鄭州市政府有關負責人說,鄭州市首批青年人才公寓共計劃建設(含購買)25000套,分兩期進行,2018年底前全部開工建設。《辦法》明確:人才公寓是指限定建設標準、租金標準,面向各類人才供應的租賃住房。人才公寓原則上只租不售,特殊事項由市政府采取一事一議原則另行確定。
關于人才公寓如何分配、申請及租金如何設定等等一系列的問題也成為大家普遍關心的問題,此次《辦法》也做出了明確規定。
對于大家普遍關注的人才公寓租金問題,《辦法》明確:人才公寓租金原則上按照不高于同區域住房市場租金70%的標準確定。對于租住市場商品房或租賃住房的人才,可按照同區域內租賃人才公寓的補貼標準由用人單位給予租金補助。
人才公寓的申請條件是什么?
人才公寓的供應對象為經各級人社管理部門認定的人才,且其家庭在鄭州市內無住房的,按照不同層次享受相應的住房面積標準。
需要哪些申請材料呢?
人才公寓申請表;已婚申請人及參加申請的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單身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單身承諾或未婚承諾;住房保障部門出具的住房情況證明;經有關部門確認的學歷、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才分類評價證書等相關證明;申請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原件及復印件;申請人繳納社會保險的材料或個人所得稅的完稅證明等憑證。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如何分配?
人才公寓按照“高端優先、屬地管理、逐步解決”的原則,根據人才公寓房源情況,綜合人才層次、實際貢獻、引進時間等因素實行輪候分配。
市本級政府統建的部分人才公寓,重點面向新進大學生、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及學校、醫院、科研機構和納入國資委資產管理國有企業分散性人才,以及中央、省屬駐鄭機關事業單位引進的博士以上且本單位不能解決住房的高端人才。
縣(市、區)政府統建的人才公寓主要面向縣(市、區)引進的人才和轄區內的機關和事業單位(含駐地中央、省、市屬單位)符合規定條件的各類人才。
政府統建的人才公寓,由市住房保障部門會同機關事務管理部門根據項目房源及人才情況,確定分配方案。
縣(市、區)、園區籌集的人才公寓,由縣(市、區)、園區根據房源和引進人才需求情況,制訂分配方案并組織實施分配;分配方案和分配結果報市人才部門、人社部門和市住房保障部門備案。
看看你是屬于什么人才,可以承租多大的房子?
根據人才類別,人才公寓住房面積標準有所不同,從60平方米到300平方米不等。其中碩士、本科畢業生可租60平方米公寓,技工院校全日制預備技師(技師)、高級工、來鄭投資創業一次性投資額在100萬元(實交)以上,并年繳稅額在10萬元以上或企業聘用本市員工10人以上人員租房面積等同碩士、本科畢業生。
博士和博士后,可以租賃9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其他諸如高級技師、投資300萬元以上的人員也享有同等租房面積。諾貝爾獎獲得者(物理、化學、生理或醫學、文學、經濟學獎),以及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等可免租金入住300平方米人才公寓。
需要注意的是,國家“千人計劃”青年項目人選、國家“萬人計劃”青年拔尖人才等國家級領軍人才,可入住200平方米人才公寓。地方級領軍人才、地方突出貢獻人才可入住120平方米人才公寓。而且頂尖人才、國家級領軍人才享受的租賃住房均為免租住房,對于工作滿10年且貢獻突出的,可無償獲贈所租住房。
可以住多久?
人才公寓結合承租人意愿簽訂租期不超過3年的租賃合同,合同期滿后配租對象應限期騰退住房。因特殊情況需要續租的,承租人應在合同期滿3個月前,由個人通過所在單位提出申請,經市住房保障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批準后辦理續租手續,并按重新核定的價格交納租金。
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相關負責人稱,政府統建的人才公寓將會預留一定數量的周轉房,以低租金或免租金方式,提供給以短期兼職、項目合作、技術聯姻等方式柔性引進的人才,解決其短期性和過渡性住房需求。
此外,人才公寓布局將綜合考慮居住人員的實際需求,同步規劃建設教育、醫療、商業、文化等公共服務設施,解決居住人員的交通出行、子女入學、生活需要、文化娛樂等問題。
據了解,鄭州市是全國首批住房租賃試點城市之一,人才公寓作為租賃住房的組成部分,能夠有效增加租賃住房市場供應,因此,鄭州出臺的新政是有效落實建立租購并舉住房制度的重要舉措。新政對政府統建的人才公寓的供應對象進行詳細的分類,對各類人才享有的人才公寓面積進行明確,對鄭州市實施“智匯鄭州”人才工程提供住房保障,為吸納人才落戶鄭州、服務鄭州發展奠定基礎。